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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规定!医疗垃圾以后这样分类!
点击次数:1814  更新时间:2017-09-2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近日,国家卫计委、中宣部、发改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《通知》)国卫办医发[2017]30号文件,对医疗垃圾分类有了新的规定!利鑫源小编带您了解一下!

一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的来源进行严格的分类和分类。标准回收、临时储存、医疗垃圾严禁进入垃圾场。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:有害废物、易腐废物、可回收废物和其他垃圾。
1、有害废物。包括废电池(镍镉电池、铅酸蓄电池、汞氧化物电池等)、废荧光灯(节能灯、荧光灯等)、废胶片和废纸等。
2、易腐废物。主要包括食堂、办公楼等方面的食品垃圾、水果、垃圾、花卉、垃圾等。
3、可回收废物。包括输液瓶无血、体液和排泄物污染(袋)、塑料袋、包装盒、包装盒、纸包装纸、废旧电子电器产品、擦拭或熏蒸消毒后的废床、轮椅、输液架等。
4、其他垃圾。

首先,要注意《通知》在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按照财产分为有害废物、易腐烂废物、可循环利用的其他四类垃圾。
所以你的医院,诊所应该至少准备四种垃圾桶来分别存储这四种垃圾。

二、输液瓶(袋)使用后的分类管理
输液瓶、输液袋是最常见的医疗废物,“通知”的输液瓶(袋)的分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,值得注意的是,输液瓶不是单独收集的输液管污染,具体内容如下:输液瓶(袋)使用后的分类管理,严格管理:医院分类,治疗中心赚钱。

医疗废物在源头上的问题已经解决了,还有一个问题。

事实上,医疗机构的分类,不是问题,问题是出了医院门口,一些加工中心拿着垃圾去卖。其中,有一些人缺乏医疗知识,把这些医疗废物作为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。


谁能想到垃圾站环境恶劣,被随意堆砌,曝光,医疗废物残余液体混合物,一旦卖给黑作坊,制成的餐具、食品袋、流转的日常用品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所以要完善监管制度,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方面,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和环卫工人没有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,迫切需要培训等辅助措施。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、急性感染和潜在污染的特点。它带来的危害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、几百甚至几千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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